教导处
教导处工作职责
作者: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发表日期:2017-10-13    浏览次数:

    淄博理工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,教导处在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对学校教学工作实施管理工作,对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,保证教学工作稳定、有序地运行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

    1. 协助校长完成学校的教学工作,根据学校的目标和有关指导性文件的精神制订好教导处工作计划,保证教学计划有效实施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。

    2.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,负责对各教学单位进行考核,保证教学常规的落实。

    3.安排观摩课、公开课活动,组织教师听课、评课,打造高效课堂。

    4.实施教师业务培训计划,注重名师培养,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。

    5.管理图书室工作,负责教材管理及校本教材开发,保证学生用书和教学用书按时到位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   6.组织教师、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工作。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。

    7.组织、协调、安排选修课教学工作。

    8.组织对口高职和艺术升学工作。

    9.做好示范校的建设工作。

    10.收集教师、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
    11.迎接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、督导工作。

    12.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的联系,及时获取各种教学信息。

    13.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